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投诉:12331 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

联系方式:12331,0593-2870099 2805151 2512156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815西路8—1号建业大厦2楼
 网址http://www.ndfda.gov.cn/

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

宁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投诉举报电话

宁德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东侨经济开发区)12331
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922315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383657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817315
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893135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813546
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621351
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512315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330315
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350315

科室部门

政策法规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事项;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稿;负责食品药品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实施;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
综合协调科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工作。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承担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国家标准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食品生产强制检验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承担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等工作;监督实施食品流通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掌握分析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检验检测中心
2014年9月,经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原宁德市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72年8月)基础上,整合市质量检验所的食品检验职能,组建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本中心隶属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关质量的技术仲裁复验工作;承担质量检验、检测、认证发证等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全市食品药品质量的日常技术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食品药品抽验任务;开展食品药品技术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
审评认证中心
宁德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加挂“宁德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核查、实地核查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技术审查及现场检查和跟踪检查工作;承担全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开展全市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评价;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测评价暨应急管理专家库、认证检查员库的建立、日常管理及相关培训工作。
执法支队
宁德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加挂“宁德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主要职责为:
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
(一)指导全市食品药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的投诉举报和对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抽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应急处置,以及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三)具体承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指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执法工作


# 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后编辑时间: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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