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593-2250327,0593-2250328

联系方式:0593-2299033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古溪路7号
 网址http://wjw.ningde.gov.cn/

一、机构职责

  市卫健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委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拟定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市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组织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拟定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负责制定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政策,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组织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政策,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卫健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宁德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古溪路7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4小时有专人值班(含节假日)
  邮政编码:352100
  办公电话:2299033
  值班电话:2812066
  传 真:2812066
  网 址:http://wjw.ningde.gov.cn/
  信访热线:12345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12345
  咨询服务: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593-2250327,0593-2250328
  传真:0593-2290805
  3.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政府大楼后侧)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窗口。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年鉴等工作。组织拟定卫生健康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2299033
  传 真:2299555
  2.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卫计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市属卫生健康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协调开展市级控烟履约工作。
  联系电话:2299502
  传 真:2299882
  3.财务科
  主要职责: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市属卫生健康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协调开展市级控烟履约工作。
  联系电话:2299116
  传 真:2299523
  4.体制改革与医院管理科
  主要职责: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2299521
  传 真:2299539
  5.疾病预防控制科(市爱卫办)
  主要职责:拟定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按规定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299508
  传 真:2299073
  6.医政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广告审查、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定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联系电话:2299013
  传 真:2299037
  7.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主要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2299019
  传 真:2299540
  8.安全生产与卫生应急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等工作。
  联系电话:2299511
  传 真:2299073
  9.中医与科教科(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定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干部保健工作。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299536
  传 真:2299545
  10.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
  主要职责: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拟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2299525
  传 真:2299543
  11.老龄健康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市老龄委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299059
  传 真:2299056
  12.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药具站、流管站)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联系电话:2299505
  传 真:2299554
  13.宣传科
  主要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的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委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
  联系电话:2299506
  传 真:2299507
  14.人事科(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拟定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按规定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卫生健康对口援藏、援疆、援宁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2299021
  传 真:2299546
  15.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2299010
  传 真:2299545

  (二)直属单位:

    1.宁德市医院
  单位类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子春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292118
  传真:0593-2292117
  邮箱:2822179@163.com
  单位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与科研、医疗咨询等。
  2.宁德市闽东医院
  单位类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刘昌明
  邮编:355000
  电话:0593-6336086
  传真:0593-6333960
  邮箱:mdyyyb@163.com
  单位职责: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
  3.宁德市中医院
  单位类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苏 寅
  邮编:352100
  电话:2822256
  传真:2077700
  邮箱:ndzyy16@163.com
  单位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中西医医疗、医疗保健,医疗教学与科研、医疗咨询、预防等。
  4.宁德市康复医院
  单位类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叶勇
  联系方式:2291826
  邮编:352100
  电话:2291863
  传真:2291763
  邮箱:fjndkfyy@sina.com
  单位职责:集医疗、预防、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非营利性精神病专科医院,编制床位300张,主要开展各类精神疾病的防治、物质依赖治疗、心理咨询与治疗、失眠诊疗、老年康复、自闭症儿童康复、精神伤残评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精神康复指导等。
  5.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施容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22471
  传真:0593-2363301
  邮箱:237226201@qq.com
  单位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与监测、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
  6.宁德市妇幼保健院
  单位类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晓航(副院长 主持工作)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68339
  传真:0593-2096903
  邮箱:fu95815@sina.com
  单位职责: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咨询、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规范性性病门诊。
  7.宁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单位类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负责人:黄水生
  联系方式:0593-6166998
  邮编:352100
  电话:0593-6166997
  传真:0593-6166949
  邮箱:ndwsjd@126.com
  单位职责:受卫生健康委托,依法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风险监督监测,依法开展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采供血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职业健康、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消毒产品等监督执法与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8.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黄爱珍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88528
  传真:0593-2838766
  邮箱:ndzxxz@sina.com
  单位职责: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安全有效血液。组织血源、采集血液、临床用血提供、献血法宣传、血液质量保障。
  9.宁德市紧急救援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守丽
  联系方式:2077120
  邮编:352100
  电话:2071121
  传真:2071121
  邮箱:ndjj120@163.com
  单位职责:在紧急状态下,负责指挥、协调全市医疗急救资源;负责宁德市区院前急救的指挥、调度;承担全市急救工作的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开展全民急救知识的宣传工作。
  10.宁德市红十字会
  单位类别:副处级群团组织(参公)
  负责人:林品轩
  联系方式:0593-2299898
  邮编:352100
  办公室电话:0593-2299039
  传真:0593--2512008
  邮箱:ndshszh@163.com
  单位职责:宁德市红十字会1987年6月成立,现任会长由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缪绍炜担任。职能定位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主要工作是依法担负着备灾救灾、初级卫生救护、青少年活动、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志愿服务、开展国际和台港澳地区人道交流、以及党和政府委托事宜等职责。具体工作和活动,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三”:一是开展“三救”,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大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积极开展人道救助活动;二是组织“三献”,即募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三是工作“三个重点”,即在农村与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学校与青少年中开展红十字活动;四是经常性开展“三个活动”,即志愿服务活动、公益传播活动、两岸交流活动。


# 宁德市卫健委    {最后编辑时间:2022-04-19}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