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315

联系方式:12315 ,0593-2822694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13号
 网址http://scjd.ningde.gov.cn/

2018年12月,宁德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以及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市知识产权局。

宁德全市 12315 投诉举报信息系统2017全年接到群众各类诉求31043件,同比增长35.18%,日均85件,其中有效投诉2361件,已办结230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3.42万元;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开通以来,全市共接到投诉举报1022件,有效受理的633件已办结388件,未办结案件均在有效办理期限内;切实履行“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通过“福建省12315旅游投诉服务平台”受理旅游消费投诉21件,均在第一时间转给相关部门处理,未发生重特大群体性旅游纠纷投诉。

网络投诉举报:2017年3月15日起,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统一接受消费者网上投诉举报,击这里(www.12315.cn)进入。微信公众号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小程序名称是“12315”,手机APP名称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如需网络投诉举报请通过上述方式按提示进行。该平台可直接根据你的举报,自动分配辖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受理更加便捷、快速。

办理机关业务职能办理部门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宁德市工商局企业注册注册科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B1层
总工会大厦一层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
0593-2954252
0593-2250323窗口
0593-2918338
宁德市工商局外资登记外资分局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B1层(窗口)0593-2954251窗口0593-2918338
宁德市工商局竞争执法竞争执法科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6楼0593-29683130593-2918338
宁德市工商局消费保护12315指挥中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附楼1层0593-29953150593-2918338
宁德市工商局企业监管企监科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6楼0593-29181650593-2918338
宁德市工商局市场规范市场科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6楼0593-29542640593-2918338
宁德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商广科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2楼0593-29542650593-2918338
宁德市工商局商标监管商广科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2楼0593-29542650593-2918338
宁德市工商局检查办案检查支队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附楼2层0593-29653150593-2918338
宁德市工商局食品监管食品科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2楼0593-25138900593-2954261
宁德市工商局财务装备财装科蕉城区蕉城南路64号2楼0593-29542550593-2954261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拟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工商户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以及有关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委托福州反垄断执法调查具体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开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依法对全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配合开展调查。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同城快送行业监管职责。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宁德市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规划、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较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 宁德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后编辑时间: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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