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邮政管理局内设3个正科级职能科室:办公室、市场监管科、普遍服务科(机要通信科)。
办公室电话:0593-2835896,传真:0593—2865505;
市场监管科电话:0593-2789538,传真:0593—2865505;
普遍服务科(机要通信科)电话:0593-2789997,传真:0593—2865505。
举报投诉电话:0593-2835896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
2、负责组织承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3、负责综合文秘、文书档案、文电流转、报刊管理、印章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
4、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网站管理、史志编撰等工作;
5、负责机关财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监控;
6、负责固定资产和办公耗材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工作;
8、负责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物业管理、设备运行维护、机关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监管科职责:
1、依法对本市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2、依法实行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承担准入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维护邮政企业专营权,组织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等违法行为;
4、建立和完善快递业务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快递业务服务质量,发布快递市场监管信息;
5、负责处理快递等邮政服务质量申诉和举报以及满意度调查等有关事务,依法查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6、承担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7、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保障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工作,协调邮政行业禁毒、反恐等工作;
8、负责本市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依法查处伪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行为;
9、依法监管集邮市场,组织开展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
10、负责邮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12305申诉中心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科职责:
1、贯彻国家邮政局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依法监督邮政企业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的履行,检查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
2、制定和落实本市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保障政策,推动建立邮政普遍服务监督保障体系;
3、负责本市邮政企业设置邮政营业场所的备案和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停止办理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审批工作;
4、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安全保密情况及作业系统和生产组织方式的落实,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5、负责本市邮政特邀监督员管理,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申诉和举报等有关事项;
6、依法对邮票的印制、销售实施监督;
7、依法监督检查邮政配套设施建设、使用情况;
8、负责本市党报党刊收订组织与协调;
9、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对台“三通”方针政策,协调、督促邮政企业做好对台通邮各项工作;
10、依法对邮政编码的使用和邮政资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11、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