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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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公证处
联系方式:0593-6198233
地址:柘荣县双城镇柳东路96号
福建省柘荣县公证处自1981年成立至今,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的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法定证明机构,依法承办辖区内的各类国内民事、经济、涉外及涉港澳台等公证事务。现有公证员3名,其中拥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员1名。我处始终坚持"诚信执业、优质高效"的宗旨,积极开拓公证业务,全方位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有效地维护了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业务范围: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或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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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1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