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联系方式:0593-2539799 2837103 2072066地址:宁德市署前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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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和协调落实有关优抚、安置政策,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五)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和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六)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负责市内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地名管理和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因行政区域界限而引发的有关问题,负责勘界成果资料管理,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的管理,按规定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九)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并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侨及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及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十)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
负责人:刘初光 联系电话:0593-2837103
2.规划财务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国家、省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负责人:林德皓 联系电话:0593-2831579
3.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组织起草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陈抒真 联系电话:0593-2250326
4.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锋 联系电话:0593-2888796
5.社会组织管理科
拟定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地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人:蔡小鸿 联系电话:0593-2837515
6.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人:兰巧玲 联系电话:0593-2533111
7.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科
拟定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审核市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负责对市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负责人:吴华 联系电话:0593-2865776
8.社会事务科
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姜必顺 联系电话:0593-2826579
9.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负责福利彩票代销者监督和管理。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选拔、管理和服务。牵头组织开展宁德市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的遴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联系一批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负责对全市民政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负责人:彭家经 联系电话:0593-2387066
10.老区工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建设配套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负责人:柳铧 联系电话:0593-2093660
11.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章丽坚 联系电话:0593-2823132
12.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党组织隶属关系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钟阳格 联系电话:0593-283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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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