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2018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鳌阳中学12个班,寿宁六中13个班。
寿宁县2018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经研究,特制定《寿宁县2018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招生学校和班级
鳌阳中学12个班,寿宁六中13个班。
三、招生对象
(一)2018年城区小学毕(结)业生:
1.城区小学毕(结)业生全员升学。
2.2018年城区小学毕(结)业生数:实验小学412人,鳌阳小学339人,大同小学199人,第二实验小学263人。另水洋小学(水洋籍)1人。计1214人。
3.城区小学毕(结)业生升初中办法:“填报志愿”与“摇码定校”相结合。
(1)填报志愿。
根据城区现有两所初中布局,仅设“寿宁六中”志愿,要求到寿宁六中就读可填写“寿宁六中”志愿。
(2)抽签分组、摇码定校。
当填报志愿人数没有超过寿宁六中招生指标时,填报志愿的学生即确定为寿宁六中招生对象。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先由学生或家长抽签确定组别,再按寿宁六中剩余招生指标和鳌阳中学招生指标的比例实行“摇码定校”。
当填报志愿人数超过寿宁六中招生指标时,填报志愿的学生,先由学生或家长抽签确定组别,再按寿宁六中招生指标摇码确定寿宁六中招生对象。摇码余下的学生与未填报志愿的学生确定为鳌阳中学招生对象。
抽签分组工作由城区各小学组织实施,每个小组归属哪所中学由县教育局组织摇码确定,摇码定校仪式于2018年6月30日在鳌阳中学举行,摇码结果随即公布。
(二)城区户籍异地小学毕(结)业生(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
(三)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小学毕(结)业生子女。
1.驻寿宁部队现役军人和寿宁籍赴外地服役军人小学毕(结)业生子女(提供服役单位证明并县支前办盖章、官兵证等原件、复印件)。
2.烈士小学毕(结)业生子女(提供烈士证等原件、复印件)。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小学毕(结)业生子女(提供用人单位证明并县委人才办盖章、高层次人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4.县直单位(含鳌阳镇)干部及城区教职工小学毕(结)业生子女(提供所在单位、学校证明)。城区初中教职员工子女可直接到其父(母)所任教(工作)的学校就读。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小学毕(结)业生子女(提供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等)。
6.港、澳、台同胞及华侨人员小学毕(结)业生子女(提供县侨联或台办证明、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7.我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年或当年缴纳税收达50万元以上的企业业主的小学毕(结)业生子女、孙子(女)(提供县经商局证明、企业主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
8.寿宁县教育基金会理事的小学毕(结)业生子女、孙子女(由县教育基金会会长签署意见,教育基金会盖章)。
9.其他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小学毕(结)业生子女(由县主管部门确认,附相关文件)。
(四)本县内流动人员小学毕(结)业生子女。
1.经商开店办企业人员小学毕(结)业生子女(提供半年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基金证明或证件等原件、复印件)。
2.企业就职人员小学毕(结)业生子女(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半年前有效用工合同、工资花名册、缴纳社保基金证明或证件等原件、复印件)。
3.城区有固定住所人员小学毕(结)业生子女(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购房契约、建房土地契约及水电费发票等原件、复印件)。
4.同一家庭已有子女在城区中小学就读的小学毕(结)业生对象(提供已在城区中小学就读子女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
5.孤儿等家庭特殊情况小学毕(结)业生对象(提供特殊情况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三)、(四)”类小学毕(结)业生,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8月20日至24日到寿宁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0593-2177761),原则上按“城区小学毕(结)业生升初中办法”确定就读学校。
四.其它规定
1.组织领导。成立寿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城区中小学校长(园长)等为成员。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在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相关学校实施。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2177128,2177797。
2.严肃工作纪律。学生升学学校确定后,不准对换升学学校,学校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接续学籍工作。
3. 本方案由寿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寿宁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4日
# 寿宁城区初中招生
{最后编辑时间:2018-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