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联系方式:0593-6816114地址:天马南路86号国税办公大楼
福安市国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市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科、信息中心、计征科8个科室,下设稽查局直属机构及韩阳、坂中、赛岐、穆阳、下白石5个分局。
近年来,福安市国税局广大税工群策群力,创造了一系列骄人的成绩: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年年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指标,年税收收入居宁德市首位;被列为省、市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单位,改革步伐走在宁德市前列;多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宁德市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和“十佳窗口”、省市国税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成为福安市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
主要职责编辑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宁德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本系统本级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规划和实施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负责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本系统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
十四、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省局、宁德市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福安市国税局
{最后编辑时间:2018-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