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 其中宁德有9起
福鼎:通报2起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问题,霞浦:通报5起,福安:通报2起
福建省纪委官网近日发布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福鼎:通报2起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问题
●人物:市人社局副局长潘英雄等人
●问题:2015年3月23日至4月2日,市人社局副局长潘英雄、时任纪检组组长王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齐波及司机陈雄(聘用人员)等人,驾驶闽JR0225号小车前往云南省曲靖市和沾益县学习考察,期间, 潘英雄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绕道贵州黄果树瀑布景区和湖南韶山景区游玩,并在返程后将绕道旅游产生的费用在单位财务报销,共计1940元。2016年12月,市纪委开展调查时,潘英雄等人违反政治纪律,为逃避党纪政纪追究,故意提供虚假供述,掩盖违纪事实,隐瞒在考察期间借机绕道景区游玩的事实以应对组织调查。
●处理:2017年11月,市纪委给予王允、齐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潘英雄记大过处分;市人社局给予陈雄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应福利待遇;同时全额追缴违纪款。
●人物:原叠石乡里湾林场场长何祥枨等人
●问题:2010年至2014年,时任叠石乡里湾林场场长何祥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虚报工程量等手段,多次套取和侵吞有关部门下拨给里湾林场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土地复垦及防火路工程款,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7年4月,市委巡察组开展调查时,何祥枨违反政治纪律,为逃避党纪追究,通过串通造假等手段,掩盖违纪事实,应对组织调查。
●处理:2017年6月,市纪委给予何祥枨开除党籍处分;同年11月,何祥枨因本案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福安市松罗乡牛落洋村党支部书记缪梓铃
●问题:2015年7月间,松罗乡牛落洋村党支部书记缪梓铃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用村集体资金购买26个陶瓷壶,作为“七一”党员纪念品,共计花费2860元;2016年7月间,缪梓铃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以误工补贴的名义用村集体资金给参加党员大会的20个党员每人发放100元补贴,共计2000元。
●处理:2017年11月,松罗乡纪委给予缪梓铃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福安市范坑乡东洋村党支部书记陈发清
●问题:2015年9月9日,东洋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用村委资金发放村主干2015年1月至9月误工补贴,共计7980元。东洋村党支部书记陈发清对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负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2017年12月,范坑乡纪委给予陈发清党内警告处分。 霞浦: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单位:水门国有林场
●问题:2013年6月,该林场场长周伏坚主持召开场务会议,决定以开展“七一”党员活动名义购买T恤衫发放给林场全体党员,共计购买T恤衫28件花费10640元。
●处理:2017年11月,县纪委给予周伏坚党内警告处分。
●单位:柏洋乡柏洋村
●问题:2015年7月、2016年8月,该村党支部书记吴长章以党员外出参观学习名义,组织部分村两委成员、支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分别到浙江省苍南县瑞安花海休闲农庄、屏南县白水洋景区等游玩,合计花费11738元。
●处理:2017年12月,县纪委给予吴长章党内警告处分,罚没违纪款11738元。
●单位:崇儒畲族乡劳动保障事务所
●问题:2013年底至2015年底,该所以人力资源补贴费、劳动力平台建设加班补助经费、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等名义,向3名事业编制人员发放现金4次共计6800元,蔡成斌从中领取补贴1300元。连同其他问题,
●处理:2017年12月,县监察局给予蔡成斌记过处分。
●人物:北壁乡财政所原所长林瑞俭
●问题:2013年6月至7月,林瑞俭为争取县相关部门工作支持,分3次购买北壁乡土特产地瓜烧酒赠送相关单位多名工作人员,共计花费6440元,在乡财政所账户报销。
●处理:连同其他问题,2017年12月,县纪委给予林瑞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单位:松城街道马洋村
●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该村虚开购买日用品发票15200元、制作虚假党员误餐费领款单3900元合计19100元,用于冲抵该村“七一”党员会议发放纪念品和补贴等开支。
●处理:连同其他问题,2017年12月,松城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党支部书记钟由城、村民主任黄成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福建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 其中宁德有9起
{最后编辑时间:2018-02-11}